3)第26章 圆满_三千年前有神经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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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达成共识了,我们绝对不出手干预他们的社会发展。即便要引导一下发展方向,也尽量派人类,有人间生活经验的人类,神仙直接下凡,从来没好事。不但对人类社会没好事,对神仙自己也没啥好事。

  这事也是超奇怪,自以为智商超高的神仙,一旦到了人间,即便手里有法器有各种道具,非参与人类权力角斗,最后总是死得好惨。就象现代战士,拿着冲锋枪火箭炮去参加原始战争,好象应该无往而不利,然而,总是在丛林里莫名其妙就死了。

  所以霍紫虚只是默默地把这个亏给咽了。

  至于小素霓救回来的两位王子,他也觉得,你们爱咋处理咋处理吧。肯定不能给弄死,我们神仙是不会干这种事的。就象孩子在道边捡到两只小猫崽,再不爱养,你也不能给摔死,那不是正常人思维。只能是好好发到朋友圈里,谁爱领养送谁养,实在没人养,就自己捏着鼻子养了。

  最后广成子与宁封领养了。

  看过前文对广成子有偏见的同学一定挺纳闷,这货是不是有啥坏心思啊?

  没有,相反,这两人是特别亲人类的,类似于普罗米修斯一样的大神。大家一定觉得普罗米修斯是大好人啊,神仙们一定都喜欢他,不是的,打个比方说,这货跟上高速拦大货车的狗粉一样,属于有争议人士。为啥他俩这样有攻击性,嗯,听说过愤青吗?愤怒的青年通常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,而且有强烈的将自己的理念变成现实的欲望,反对他们的都是垃圾。

  广成子做为人类守护神,支持黄帝的时候,对妖族与妖族帮助的人类,下手也是很果断的。血流成河不是比喻,只是夸张。但是,他对人类很友好,广成子觉得小素霓做得没啥错啊,无辜的王子,就应该救下来,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,既然人血统高贵,又很可怜,我来养一下好了。

  在众兄弟松口气的目光中,两位小王子被分配好了。

  锋刃听到这个好消息,也大大松口气,问惊弦:“我是不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?”

  惊弦笑得:“你是脸皮最厚的人。”然后在锋刃脸上吻一下。

  锋刃挺纳闷:“喂,你好象真的很喜欢我。”

  惊弦点头:“你观察能力挺强。”

  锋刃看着惊弦,心事重重地,半晌才犹豫地问:“想当正妃吗?”

  惊弦惊叫:“不!千万别!”

  锋刃叹气:“居然被嫌弃了!”

  惊弦生生被他气笑:“不是,大帝,太麻烦了,我干不了,我就在这儿享享清福就行了,做了正妃我会很忙,还会愁眉苦脸地防着别人害我,你想想……”

  锋刃摸摸她的头:“蠢货,在凡间,唯有权势能保护你。我就是怕你被人害死,才想着给你个名位的。真是蠢。”

  锋刃其实挺明白谁是坑他儿子的幕后真凶,然而形势不允许他深究此事,他只能默默地忍了。只不过对于给崇妃位置这事,他就不太情愿了。狗胆包天,太岁头上动土,大爷犹豫一下,你居然敢动手自取。虽然事情圆满解决,锋刃对儿子临行前那满脸伤痛依旧无法释怀。离我骨肉,你还想当正妃,没弄死就算我仁慈了。至于鄂妃,直接就监禁了,有关无关,反正你没看好我儿子。

  锋刃喜欢惊弦,没压力没算计。不过,真要让惊弦做正妃,也是挺麻烦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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