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8章 县令奖励_穿成农夫,我靠采山货养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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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失礼,快请进屋上座。”说着将几人往屋里让。

  何捕头摆摆手,笑道:“屋里我就不进去了,我今天是奉王大人的命来给你颁发奖励的。”

  他让身后的两人将放在一旁的牌匾抬上来。那两个捕快忙将一个长大约八十公分,宽四十公分的牌匾抬起来递给赵朗。

  赵朗看到牌匾上刻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:见义勇为,右下角还刻着几个小字:大鄌三十六年秋王长兴。

  “赵朗,这可是王大人亲笔题名的,大人上任一月有余,这是颁发的第一块牌匾。”何捕头说道。

  赵朗喜滋滋的接过,先是将县令和三人感谢了一番,然后问何捕头,县令何故要给自己颁发牌匾。

  何捕头说道:“你前天夜里帮忙抓到的马良母子俩经过县衙一夜的审理,发现他们俩是流窜于陵川州一带的拍花子。

  两人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拐卖了十来个女童,每次都是以不同的名目将人卖了出去。”

  赵朗一听这两人居然已经拐卖了这么多儿童,心下也是痛恨两人干的丧良心的事。

  他问何捕头,“那些被拐的孩子还能找回来吗?”

  何捕头叹息道:“马良母子俩很聪明,他们拐卖的都是偏远地区的农家女童。

  这样的家庭,家中父母并不在意孩子的丢失,所以几乎没人报案。

  民不告,官不究,官府没办法跨县去寻找被卖的女童,所以……”

  赵朗心中悲哀,这个时代的百姓并不在意女孩的生死,人贩子就盯紧了这一点,专门拐卖女童。

  家长即使发现孩子不见了,很大概率也不会报案,甚至有的会告诉外人,自家孩子死了。

  正是因为大人不在意,人贩子才会如此猖獗。

  他们将女童拐走之后,大多都卖给了娶不上媳妇儿的农村汉子。也有一些姿色好的被卖去青楼或大户人家做丫鬟。

  去了大户人家的还好,被卖进青楼的女孩,这一生就被彻底的毁了。

  牌匾送到,何捕头准备带另外两人回去复命,赵朗却将三人拦了下来。

  “何捕头,从山泉村回县城少说也要骑马跑半天,你们这辛辛苦苦的过来,怎么着也该在我家吃顿饭再走。

  走走走,进屋坐,吃口便饭再回县里也不迟。”

  他已经闻到了蒜蓉虾的味道,猜测应该是林念看到县衙来人,去厨房做的。

  何捕头还要拒绝,这时林念出来对赵朗说饭做好了,让他带几人进去吃。

  何捕头见此只好应承下来。

  吃饭时赵朗问何捕头,“何捕头,赵雪那事儿有消息了吗?”

  官府秉承民不告官不究那一套,可赵朗抓了马良母子后移交官府,又跟县令说了赵雪的事,按理来说官府是会派出人手搜寻的。

  何捕头咽下嘴里的饭,说道:“王县令当晚就派人出城追捕了,但是直到今早,依然没有消息传来。

  赵老弟,你也不要抱太大希望,我估计这人是找不回来了。”

  赵朗点点头,前世信息那么发达,大多数时候小孩丢了都找不到,更不要说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了。

  何捕头继续说道:“这马良也真不是人。

  他骗赵雪说心仪她,要娶她为妻,让她在婚书上签字画押,这样他就不怕去赵家提亲时被她父母赶出来。

  赵雪信以为真,傻乎乎的就照做了。

  谁知马良给赵雪签的根本就不是婚书,反而是一张卖身契。”

  赵朗恍然大悟,他说赵雪怎么会签卖身契,还以为是马良伪造的呢,原来是不识字被人给骗了。

  几人吃饱喝足后返回县城复命,临走何捕头朝赵朗一抱拳说道:“赵老弟,兄弟我先走了,等你来县城咱再聚。”

  赵朗回礼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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