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758章 实事求是_北宋大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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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会,当一劳永逸。

  但是文彦博他们又担心,如果不下旨制止,这王韶贪功冒进,万一又遇败战,那可如何是好,关键已经吞下这么大一块地,这得耗费多少钱财去经营,越是深入,想要守住,就需要成倍代价,财政负担不起,不如见好就收,趁着大胜,与吐蕃各族缓和关系,到底我们的敌人是西夏啊!

  由于辽国的存在,赵顼此时是更偏向保守派,关键他已经打算再等三年,先以内政为主,但是他也考虑到王安石他们的意见,如果吐蕃各族还是不服,那就还得打,缓和关系,那是双方的,一方想要缓和,是缓和不了的。

  于是最终决定,传旨给枢密使,让枢密使根据具体情况,来做最后的安排,但同时下旨升王韶为枢密副使。

  至于辽国突然派出特使来,那无论是文彦博,还是王安石,心里都清楚,对方又是来趁火打劫的。

  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回了。

  但是他们都是表示,先要探明辽使的意图,至于该如何应对,他们暂时也都未表达意见。

  虽然大家心里都恨,但还是得谨慎,因为对辽国的外交,是宋朝最最最重要的外交。

  不可草率。

  这商讨完外事后,就剩下内政。

  也就是关于贪污腐败的问题。

  关于此事,当然还是反对死刑的居多,其实要是一个两个官员,那也就罢了,毕竟这是赈灾时期,这太过恶劣,死刑就死刑,但这好几十个人,数额又都不大,全部判为死刑,这也太夸张了一点,而且会在官场引发大地震的。

  革新派当然是全部反对的,包括王安石、薛向他们,倒不是说王安石就认为贪污是对的,他也非常痛恨这种行为,但是王安石心里非常清楚,这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啊!

  底层官员随意捞一点,在当下那是非常正常的现象,以前的司法制度,根本就不抓这种事,甚至可以理解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定,大家都已经默许。

  然而,王安石的新政全都是关乎财政的,这里面油水可多了去,那些执行官员,肯定也会伸一下下手,只要不太过分,王安石一般也不追究,要不给他们一点甜头,人家也不会这么卖力啊!

  京东东路的青苗法,不就是这么回事么。

  如果这里判死刑的话,对他的势力会有相当大的威胁,谁知道会不会秋后算账。

  这赈灾其实也可以归纳在他的新政中。

  与之相反的就是司马光,他举荐的官员,都不会干这种事,道德方面都是信得过,而且他也知道王安石那边有不少这种人,他们当然是要求判死刑,杀鸡儆猴。

  而富弼、赵抃则是判死刑确实是有些过分,但他们也认同张斐的说法,就是关于贪污罪的判例太多、敕令太多、条例太多,彼此之间又非常矛盾,检察院只能起诉死刑,这需要好好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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